按公平的同股同价原则长江电力应当送多少
文章出处:易坚 发布时间:2005-09-08
按公平的同股同价原则长江电力应当送多少
长电总股本为78.56亿,非流通股55.3亿,每股成本1.52元,共向公司贡献实物资产84.06亿,流通股23.26亿,购股价4.30元共向公司贡献现金资产100.02亿,双方贡献总资产为184.08亿元,非流通股占45.7%,流通股占54.3%。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应占的股份分别为35.9亿股和42.66亿股,就是说非流通股东应当拿出净股份19.4亿股送给流通股东,而总股本不变(这一点很重要否则就是虚送),流通股东每10股应当得到8.3股的实送股,绝对不是扩张股本的虚送。考虑到是新股,可以参照H股的平均溢价水平给发起人以创业利润,H股的平均溢价水平大概为10%,这样给流通股东的送股就应当减少10%,即每10股送7.47股。
还有一种简单办法就是按出资比例缩股, 双方的出资比例为1比2.828,把非流通股除以2..828得19.56亿,再加10%的溢价作为创业利润实得股份21.52亿股,这样总股本缩小,每股净资产和税后利润大幅提高,各方在股价上涨中共赢。
非常滑稽的是这次的长电大股东采取了偷梁换柱的办法:用流通股高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给自己转增股本,然后送给流通股东,自己一毛未拔,公司的资金的大部分也是流通股的贡献。
这个大股东太狡猾了,因为他清楚,90%的投资者连什么是公平都弄不清楚。至于承诺不减持,没有什么实际意义。市场上一共有1车桃子,每斤1元,现在突然又来了5车,说是不卖,但是原来那个卖桃的人心里会慌啊,买桃的人肯定更加谨慎,明显的供应增加了5倍,稀缺性没了呀,这是孩子都懂的道理。再者,他的成本只有1.5元,光分红也很好啊,如果需要时他再编个理由低价抛售(这很可能,因为连政府都不讲信用),哪不就惨了??
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,都是把自己主持公道的权力交给了大股东,让流通股东与虎谋皮!
中国股市只缺公正,管理层和大股东只缺良心!
长电总股本为78.56亿,非流通股55.3亿,每股成本1.52元,共向公司贡献实物资产84.06亿,流通股23.26亿,购股价4.30元共向公司贡献现金资产100.02亿,双方贡献总资产为184.08亿元,非流通股占45.7%,流通股占54.3%。按照公平原则双方应占的股份分别为35.9亿股和42.66亿股,就是说非流通股东应当拿出净股份19.4亿股送给流通股东,而总股本不变(这一点很重要否则就是虚送),流通股东每10股应当得到8.3股的实送股,绝对不是扩张股本的虚送。考虑到是新股,可以参照H股的平均溢价水平给发起人以创业利润,H股的平均溢价水平大概为10%,这样给流通股东的送股就应当减少10%,即每10股送7.47股。
还有一种简单办法就是按出资比例缩股, 双方的出资比例为1比2.828,把非流通股除以2..828得19.56亿,再加10%的溢价作为创业利润实得股份21.52亿股,这样总股本缩小,每股净资产和税后利润大幅提高,各方在股价上涨中共赢。
非常滑稽的是这次的长电大股东采取了偷梁换柱的办法:用流通股高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给自己转增股本,然后送给流通股东,自己一毛未拔,公司的资金的大部分也是流通股的贡献。
这个大股东太狡猾了,因为他清楚,90%的投资者连什么是公平都弄不清楚。至于承诺不减持,没有什么实际意义。市场上一共有1车桃子,每斤1元,现在突然又来了5车,说是不卖,但是原来那个卖桃的人心里会慌啊,买桃的人肯定更加谨慎,明显的供应增加了5倍,稀缺性没了呀,这是孩子都懂的道理。再者,他的成本只有1.5元,光分红也很好啊,如果需要时他再编个理由低价抛售(这很可能,因为连政府都不讲信用),哪不就惨了??
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,都是把自己主持公道的权力交给了大股东,让流通股东与虎谋皮!
中国股市只缺公正,管理层和大股东只缺良心!